根据《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兰资环〔2024〕14 号、兰资环〔2025〕76 号)、《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职业本科专业领域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清单(第三版)》(兰资环教务〔2025〕103 号)以及《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兰资环〔2025〕138号)相关规定,经我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拟推荐2026届符合条件的颜如兰等303名毕业生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工学学士学位;同时推荐为2025届赵世新等5名、2024届樊成龙1名往届结业生补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工学学士学位。现将相关名单予以公示。
一、公示受理时间
2026年6月10日—2026年6月12日,共3天。
二、异议受理方式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前往显宜盛412室、415室反映。联系人:魏老师18093111421、赵老师18189525539。
附件:1.2026届本科毕业生拟授予学士学位名单
2.2026届本科毕业生不建议授予学士学位名单
3.往届本科毕业生拟补授学士学位名单
地质与珠宝学院
2026年6月10日